(一)收入是指本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本单位收入包括:
1.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5.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二)支出是指本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本单位支出包括:
1.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2.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4.上缴上级支出,即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5.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8号)
(三)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本单位依法利用国家权力、政府信誉、国有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等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出租出借房屋收入、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罚没收入等。
依据:《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第三条
收支管理分为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收缴)、收入管理(培训费收入收款)、票据管理(非税收入票据管理、银行票据购买保管、发票购买保管和财务收据购买保管)、支出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经费管理、支付报销管理)、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管理、银行账户年检)、资金管理(库存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往来款管理、财务印鉴管理)和会计档案归档管理等环节。
(一)校长办公会:审定收支制度;审定全委用款计划。
(二)校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校长负责全单位资金调拨、经费支出的审批管理和授权;财务分管领导根据校长授权,负责根据审批权限对经费支出进行审批;其他分管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校长授权的其他人员负责各自归口管理经费支出的审批工作,并在授权范围内对授权人负责。
(三)财务部:负责全单位资金调拨、经费支出的审核、办理和核算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严格执行批复的财政预算及各项收支管理规定,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款项交存、经费报销手续。
(一)财务部内部岗位分工情况
1.会计:
(1)准确运用会计科目,按照统一的核算口径,编制和录入记账凭证并打印;
(2)及时向财务部部长反馈经济信息,报告每季度预算指标执行情况;
(3)定期与出纳进行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核对;
(4)安全正确使用计算机,做好经济信息的保密工作。
3.出纳:
(1)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办理现金收付款业务;
(2)遵守银行结算制度,根据财务部审批过的银行存款通知填制各种银行支票,办理各项结算业务;
(3)根据当天发生的收付款业务,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填制库存现金日报表,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负责组织学生学杂费和代办费的收缴工作,及时将超限额现金缴银行,保证学校资金的安全。
(一)非税收入管理
(1)流程图
(二)收入管理
(三)票据管理
(1)流程图
(1)流程图
(1)流程图
(1)流程图
(四)支出管理
(七)会计档案归档管理
财务部会计需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要求的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财务部临时保管一年,再移交档案室保管。
本手册所参考政策法规如下:
(一)国家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
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72号);
4.《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财会[2013]2号);
5.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201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13〕413号)
6.《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
7.《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财库〔2012〕1号);
8.《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
9.《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
10.《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
1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
12.《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1〕129 号);
14.《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
15.《财政部关于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06〕360号);
16.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
17.《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
18.《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
19.《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70号);
2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57号);
21.国家税务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
22.《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
23.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0〕111号);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函[2001]18号)
26.《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财库〔2001〕24号);
27.《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有关凭证和报表格式的通知》(财库〔2015〕239号);
2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
29.国家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00〕1号);
30.《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31.《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财办行〔2014〕90号);
32.《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
3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工作的通知》(财行〔2012〕254号);
34.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财行〔2016〕71号);
35.《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
36.《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财行〔2015〕1号);
37.《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371号);
38.《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
39.《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
40.《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4号);
41.《国家外国专家局 财政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外专发〔2012〕26号);
42.《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3年12月8日);
43.《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3号)。
(二)河南省政策:
1.《河南财政厅关于省本级实施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先行先试工作的通知》(豫财办[2017]39号);
2.河南省财政厅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先行先试预算执行系统操作手册;
3.《河南省财政国库资金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严格财政对外借款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意见》(豫财库〔2013〕66号);
5.《河南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豫政〔2003〕9号);
6.河南省财政厅、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统发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支付〔2013〕63号);
7.《河南省省直行政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实施细则》(豫财库〔2000〕3号);
8.《关于河南省省直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库〔2000〕14号);
9.《河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10.《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行〔2016〕109号);
11.《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豫政办(2016)169号);
12.《河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7〕46号);
13.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行[2014]71号);
1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行[2014]81号);
15.《河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豫办〔2014〕36号);
16.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行[2014]71号);
17.《河南省党政干部因公出国经费管理实施办法》;
18.《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豫财办库〔2007〕14号);
19.《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级一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改革的通知》(豫财办库〔2008〕15号);
20.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审计厅、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预防腐败局《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豫财库〔2012〕41号);
21.《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豫财库〔2002〕33号);
22.《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统计的通知》(豫财库〔2013〕44号);
23.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财库〔2015〕4号);
2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规程》的通知;
25.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财库 [2017] 43号)。
(三)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策:
1.《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厅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2.《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务卡公务消费报销规定》;
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转发河南省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5.《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的通知》。